如何办理:
案件当事人可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,根据生效文书内容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申请诉讼费退费。
流程:
1、业务庭室开出退费通知书,连同《诉讼费退款申请表》交当事人。
2、当事人按要求填写好《诉讼费退款申请表》交回业务庭。
3、业务庭室在《诉讼费退款申请表》上加具意见后交财务室。
4、财务室填制诉讼费退费申请汇总表送市财局基费科。
5、市财局基费科、国库科审核无误后,将款项划拨法院,款项到账后专款专用,我院根据申请表上收款人的账号及时汇出款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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